东西湖区建设局2008年绩效考核目标及细则
责任单位:质监站(检测站) 责任人: 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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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绩效考核指标 |
分值 |
增减分情况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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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分 |
增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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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确保监督工程无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发生 |
10 |
3 |
1、发生一起重大质量事故扣3分
2、全年无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发生增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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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到位率100%,合格率100%
工程竣工备案报审率1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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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到位率低于100%扣1分
2、工程质量监督合格率低于100%扣1分
3、工程竣工备案报审率低于100%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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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无质量通病住宅工程占70% |
5 |
2 |
1、 创无质量通病住宅工程占70%,每低于10%扣0.2分
2、 完成75%以上增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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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程质量投诉回复率10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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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现一起未回复扣0.2分
2、回复不及时,每次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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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程创优、创奖工作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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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创市级黄鹤杯奖1项
2、创省结构优质工程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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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按照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及内容开展工作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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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要求开展监督工作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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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建设工程材料检测报告准确公正、报告正确率10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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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一份不合格报告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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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完成产值450万元、利润180万元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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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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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目标完成率100%;“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及行政体制改革工作完成率100%;环境保护达标;做好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 |
8
(3;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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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明创建工作未按时完成,每次扣1分,在验收中发生扣分的,此项不得分;
2、“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及行政体制改革工作未完成一处,扣0.5分;
3、环境保护未达标的,每次扣0.5分。
4、中期评估不全面、客观、准确,每处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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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认真做好“规范公款接待”试点工作;做好行政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工作;节电、节水、节油、节材。 |
10
(3;5;2) |
2 |
1、公务接待超限额的此项不得分;节约10%,增0.6分,最高增2分;
2、网上行政审批受红牌(黄牌)警告的,每次扣2(1)分;
3、凡违反监察有关规定,发生扣分的,每次扣2分;
4、空调在300C以上,50C以下使用,长明灯,长流水,每发现一次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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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认真办理上级各类督办件、信访件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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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大政协议提案按规定时间回告、办结;区委办、区政办、上级业务指导部门督办件,区长信箱、市长专线等各类信访件一周内回告,限时办结。回告办理不及时的,每次扣0.5分;
2、回告、办理不满意的,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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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认真做好信息、宣传工作 |
7 |
3 |
1、未完成上报有效(事发时间与上报时间不超过2天)信息24条工作任务的,每差1条,扣0.2分;
2、上报信息全年采用量未达到12条的,每差1条扣0.2分;增一条,增0.3分,最多增3分;
3、重大活动、事件未及时报道的,每次扣2分;约稿未按时上报的,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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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14 |
台帐、清册规范;
计划、总结、报表、年鉴等材料报送及时、全面、准确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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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项目标未建立台帐、清册的,此分项不得分;
2、台帐清册不规范,每处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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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划、总结、报表、年鉴等报送不及时的,每次扣0.2分;
2、不真实、准确、完整的,每处扣0.1分;
3、未报送的,每次扣0.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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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评估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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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服务对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长信箱、行政投诉中心等调查测评,凡发生一起在服务态度、服务水平、办事效率、依法行政等方面有效投诉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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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争取目标 |
1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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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省、市、区先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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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领导评价 |
1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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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增10分,良增5分,合格增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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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除争取目标、领导评价外,满分110分,其中基准分100分(个性目标60分,共性目标40分),增分10分(个性5分,共性5分);2、省市先进15分,区先进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