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湖区建设局2008年绩效考核目标及细则
责任单位:重点办 责任人: 分管领导:
|
序号 |
绩效考核指标 |
分值 |
增减分情况 |
备注 | |
|
基准分 |
增分 | ||||
|
1 |
完成东吴大道、环山路综合整治拆迁工作 |
50 |
5 |
1、 完成不及时的扣3分;
2、提前完成的,加5分。 |
|
|
2 |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
10 |
|
按时完成的,得10分;没有按时完成且完成不好的,每项扣0.5分。 |
|
|
10 |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目标完成率100%;“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及行政体制改革工作完成率100%;环境保护达标;做好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 |
8
(3;2;1;2) |
|
1、 文明创建工作未按时完成,每次扣1分,在验收中发生扣分的,此项不得分;
2、“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及行政体制改革工作未完成一处,扣0.5分;
3、环境保护未达标的,每次扣0.5分。
4、中期评估不全面、客观、准确,每处扣0.2分。 |
|
|
11 |
认真做好“规范公款接待”试点工作;做好行政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工作;节电、节水、节油、节材。 |
10
(3;5;2) |
2 |
1、公务接待超限额的此项不得分;节约10%,增0.6分,最高增2分;
2、网上行政审批受红牌(黄牌)警告的,每次扣2(1)分;
3、凡违反监察有关规定,发生扣分的,每次扣2分;
4、空调在300C以上,50C以下使用,长明灯,长流水,每发现一次扣0.1分。 |
|
|
12 |
认真办理上级各类督办件、信访件 |
5 |
|
1、人大政协议提案按规定时间回告、办结;区委办、区政办、上级业务指导部门督办件,区长信箱、市长专线等各类信访件一周内回告,限时办结。回告办理不及时的,每次扣0.5分;
2、回告、办理不满意的,每次扣1分。 |
|
|
13 |
认真做好信息、宣传工作 |
7 |
3 |
1、未完成上报有效(事发时间与上报时间不超过2天)信息18条工作任务的,每差1条,扣0.2分;
2、上报信息全年采用量未达到10条的,每差1条扣0.2分;增一条,增0.3分,最多增3分;
3、重大活动、事件未及时报道的,每次扣2分;约稿未按时上报的,每次扣1分。 |
|
|
14 |
台帐、清册规范;
计划、总结、报表、年鉴等材料报送及时、全面、准确 |
5 |
|
1、各项目标未建立台帐、清册的,此分项不得分;
2、台帐清册不规范,每处扣0.2分。 |
|
|
1、计划、总结、报表、年鉴等报送不及时的,每次扣0.2分;
2、不真实、准确、完整的,每处扣0.1分;
3、未报送的,每次扣0.5分。 | |||||
|
15 |
第三方评估 |
5 |
|
通过对服务对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长信箱、行政投诉中心等调查测评,凡发生一起在服务态度、服务水平、办事效率、依法行政等方面有效投诉的,扣2分。 |
|
|
16 |
争取目标 |
15;10;5 |
|
东吴大道创市政道路“黄鹤杯”奖金奖得15分,银奖得10分,铜奖得5分 |
|
|
17 |
领导评价 |
10;5;3 |
|
优增10分,良增5分,合格增3分。 |
|
备注:1、除争取目标、领导评价外,满分110分,其中基准分100分(个性目标60分,共性目标40分),增分10分(个性5分,共性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