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流程:
1、申请
2、收件
3、初审
4、复审
5、审批
6、缮证
7、收费、发证
8、归档
二、职责分工:
初始、变更、注销和抵押登记的收件,由产权部门工作人员负责。
"初审"由产权部门工作人员承担;
"复审"由产权部门负责人负责;
"审批"由分管领导负责。
三、时限规定:
收件:(1个工作日)学者 初审:(3个工作日) 复审:(2个工作日) 审批:(2个工作日)缮证:(1个工作日) 收费、发证:(1个工作日)。
四、登记收件:
(一)换发权证登记
1、申请表
2、房屋所有权证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4、房屋共有权保持证
5、其它共有人同意证明
6、贷款合同
7、抵押合同
8、评估报告书
9、抵押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10、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1、不同性质的法人组织或单位的抵押,还应分别收取下列证件之一: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批文
集体企业的职代会通过证明
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企业的董事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决议
(二)预购合同抵押登记
1、申请表
2、预购售合同(预售合同已登记备案的全套)
3、贷款合同
4、抵押合同
5、证明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开发商同意抵押证明
7、 抵押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
8、 授权委托书及代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在建工程抵押登记
1、申请表
2、土地使用权证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用地红线图
6、贷款合同
7、房地产评估报告书
8、抵押双方法人资格证明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0、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11、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四)抵押变更登记
1、申请表
2、双方重新签订的抵押合同、借款合同
3、原他项权证或期房证明
4、变更申请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
5、其他相关资料
注:期房证明换发他项权证时,收取证件有:申请表、期房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其他相关资料
(五)抵押注销登记
1、注销申请表
2、原他项权证(或期房抵押证明)
3、他项权利灭失证明
4、房屋权属证件(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证)
5、授权经办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说明:上述证件资料收取的规定中,凡需予以"查验证件"的,均只收取复印件,但收取时必须与原件核对查验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