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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办法》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作者
:
来源
:交易所、产权科
日期:
200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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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办法》
7
月
1
日起
正式实施
《房屋登记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本月底,区房产局组织房产登记部门工作人员参加省建设厅组织的《房屋登记办法》培训。《房屋登记办法》是以去年颁布实施的《物权法》以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的一部房屋登记的程序法,以申请启动为主,协执启动为辅,职权启动为例外,新增了预告登记、最高额抵押权登记、异议登记、地役权登记等登记类型。此次培训有助于房屋登记工作人员更好执行新的房屋登记办法,规范房屋登记工作,真正做到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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